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非科研教学水电使用管理办法》(大工修缮发〔2023〕12号),为需使用非科研教学水电的水电用户提供申请服务。
服务说明:
(1)学校非科研教学水电使用是指使用学校水电进行施工、商贸经营、为学校提供基本保障服务或从事与学校运行无关事务等活动的行为;
(2)水电用户是指使用学校非科研教学水电的单位或个人。水电用户管理部门是指水电用户的归口管理部门。
(3)此流程适用于凌水校区及市内校区。
补充说明:
1.申请表下载地址为中心主页“常用下载”内《大连理工大学非科研教学水电使用申请表》。
2.需另附件描述水电接入施工方案,应描述水电接入点,内容格式自拟,文字描述、照片、图纸均可。
2.如水表电表数量较多,可另附页填写初始示数。
3.申请表一式三份: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水电用户管理部门、水电用户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