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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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园楼宇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1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建设幸福大工,打造宜居宜教宜学的校园环境,清理校园卫生死角,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将开展校园楼宇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3日。

    二、整治范围

    凌水主校区校园楼宇周边环境。

    三、整治内容

    校内各办公楼、教学楼、学院楼宇及实验室、文体场馆等楼宇房屋周边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实验设备包装及废旧家具设施等杂物。

    四、垃圾排放要求

    1.生活垃圾须集中装袋,放至附近垃圾箱,校园环卫人员每天定时清理。

    2.实验设备包装及废旧家具(非校产)等垃圾原则上自行外排,或自行运至校园内各垃圾分拣站(位置详见附件),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进行集中外排处理。

    3.建筑垃圾须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自行清理并外排,严禁在校内排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厨余垃圾、化学垃圾、医疗垃圾等其它垃圾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清理。

    五、整治安排:

    1.自查自排阶段(11月13日-11月23日)。校内各单位自查自排,妥善处置楼宇或实验室周边垃圾,保证楼宇或实验室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集中整治阶段(11月24日-12月3日)。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协同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解决相关楼宇周边环境卫生治理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彻底清除各楼宇周边环境垃圾杂物。

    3.长期保持阶段。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将与各楼宇内相关单位建立共建共担机制,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在各单位自行清理垃圾的基础上,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针对实验设备包装及废旧家具(非校产)外排提供上门服务,各单位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可联系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进行外排预约, 预约联系人:曲明光、郭青澍,联系电话:84706539,84708783。

    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