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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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园室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8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建设幸福大工,打造宜居宜教宜学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清理校园卫生死角,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将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

    二、整治范围

    凌水主校区校园环境(室外)。

    三、整治内容

    校内各办公楼、教学楼、学院楼宇及实验室、文体场馆等楼宇房屋周边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实验设备包装及废旧家具设施等杂物;校园绿地内白色垃圾等。

    四、整治安排:

    1.第一阶段11月18日~24日,自查自清。

    校内各院系、单位(包括物业)清扫各自楼宇或实验室周边环境,清理外排各类垃圾,保证楼宇或实验室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第二阶段11月25日~12月1日,集中整治。

    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协同各院系、各单位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清理不到位的地方,彻底清除校内各处卫生死角。

    3.第三阶段,长期保持。

    修缮中心将与各楼宇内相关单位建立共建共担机制,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各种不按规定排放垃圾的行为坚决制止并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五、垃圾排放要求

    1.日常生活垃圾须集中装袋,送至垃圾分拣站或垃圾集中点位,校园环卫人员每天定时清理。非生活垃圾须自行清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中排放。

    2.实验设备包装及废旧家具(非校产)等垃圾原则上自行外排,或自行运至校园内各垃圾分拣站(位置详见附件),校园管理与修缮中心进行集中外排处理。严禁在室外随意堆放。

    3.建筑垃圾须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自行清理并外排,严禁在校内排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厨余垃圾、化学垃圾、医疗垃圾等其它垃圾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清理。

    5.修缮中心针对实验设备包装及废旧家具(非校产)外排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各单位可进行外排预约, 预约联系人:曲明光,联系电话:84706539。